江蘇省《環境信息數據共享交換規范》征求意見
為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水污染防治法》,指導江蘇省環境監控信息系統建設,規范環境信息的共享交換,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江蘇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環境信息數據共享交換規范(征求意見稿)》,現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1年4月9日前。
環境信息(environment information)是指環境管理、環境科學、環境技術、環境保護產業等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數據、指令和信號等,以及其相關動態變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數字、符號、圖形、圖像、影像和聲音等各種表達形式。
數據共享交換(data sharing and exchanging)是指***個設區市或省***節點產生的數據被其他節點所訪問和使用的過程,在不同地域、不同部門、不同系統的同***應用或者不同應用中的同類信息按統***格式、時間要求傳達到交換中心(也可以是另***系統)。
近年來,我***環境問題愈發突出,環境保護逐漸成為社會關注與研究的熱點。《***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對環保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要求完善環境監測網絡,實現“數字環保”,加快環境與核信息安全信息系統建設,實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建立環境事故應急監控和重大環境突發事件預警體系。”
信息資源共享交換是***項很艱巨和任重道遠的工作,大多數信息化建設項目缺乏統籌規劃,應用系統之間普遍缺乏標準化的數據接口定義等,不同的應用系統之間成為彼此隔離的信息孤島,信息資源縱強橫弱、條塊分割,所有這些成為當前迫切要求信息整合和共享的主要原因。資源信息交換與共享平臺的建設能解決這些問題,成為資源整合的***種有效手段。
本標準基于“行業發展、標準先行”理念,結合無錫環保物聯網示范工程和十三五水專項經驗和研究成果而成立,旨在制定環保行業標準,為環保信息化建設,實現“數字環保”提供標準保障與支持。
本文件所規定的數據共享交換總體架構包括橫向交換和縱向交換,橫向交換主要為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與其他行政部門間和其他系統間的數據交換,縱向交換為省、設區市和縣(區、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間的數據交換。
本文件規定了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與各設區市、縣(區、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數據共享交換總體架構、共享交換形式、共享交換功能、共享交換技術要求等。
本規范引用的文件包括: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保護基本要求;GB/T 36478.1—2018 物聯網 信息共享交換 第1部分:總體架構;GB/T 38664.2—2020 信息技術 大數據 政務數據開放共享 第2部分:基本要求;HJ/T 416—2007 環境信息術語;HJ/T 417—2007 環境信息分類與代碼;HJ 727—2014 環境信息交換技術規范。
本文件適用于江蘇省各***生態環境保護部門之間的環境信息數據共享交換,為省、各設區市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做好地方數據歸集,獲得共享數據資源提供指導。
注:文章來源于儀表網